一级消防工程师属于执业技能证书,不属于职称。但是部分省份也明确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,规定职业资格证书可一证两用,与职称证书有同等效力。
一级消防工程师可对应的职称是什么
职称体系共分为技术员、助理工程师、中级工程师、高级工程师(副高级),教授级高级工程师(正高级)。消防工程师可聘任工程师职务,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消防工程师资格证,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,并可作为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的条件。
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获取证书后对应的职称为中级工程师职称,即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可聘为工程师,同时证书可以作为消防高级工程师考评的主要依据之一。
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与职称对应的地区
随着职称制度改革不断深化,多地建立了职业领域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。各地区就颁布了“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”的通知,通知中说明了取得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可认定相关职称。
目前为止,全国已有北京、宁夏、江苏、浙江、湖北、安徽、四川、西藏、福建、黑龙江、海南、陕西、广西、河南、上海、重庆、山西、山东、天津、甘肃20个省份发文明确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。
其中,陕西、宁夏、山西、山东、黑龙江、天津、青海等明确通知,职业资格证书可一证两用,与职称证书有同等效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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