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有高校官网全文发布了教育部《关于“十四五”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》(教发〔2021〕10号)。
注意到,这份《意见》提出,从严控制高校异地办学。不鼓励、不支持高校跨省开展异地办学,特别是严控部委所属高校、中西部高校在东部地区跨省开展异地办学,原则上不审批设立跨省异地校区。另外,对于现存的高校异地校区,本着平稳有序的原则逐步清理规范。新申报设置的学校,须不存在跨省异地校区。
对于独立学院转设,《意见》提出,坚持“一校一策”,平稳有序、好中快进推动转设。
在引导普通本科高校高质量发展方面,《意见》明确,支持少量办学历史悠久、质量优质、效益明显,区域(特别是中西部地区)发展急需的师范、医学、公安类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。避免贪大求全、盲目扩张,严格把握“学院”更名“大学”的条件,从严控制同层次更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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