音乐类统考分为笔试和现场录制两部分。听写、乐理2个科目实行笔试,在考生报名所在市进行;视唱、器乐、声乐3个科目实行现场录制,在山东师范大学(千佛山校区)进行。
音乐类考生除听写、乐理、视唱3个科目外,在器乐、声乐2个科目中自主选择1个或2个科目报考,选择报考1个科目的考生仅生成音乐表演(声乐)或音乐表演(器乐)1项专业成绩,选择报考2个科目的考生生成音乐表演(器乐)、音乐表演(声乐)、音乐教育3项专业成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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